7月26日,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就美国大米输华贸易发表谈话。
美国大米对华开展贸易,还要完成以下法律步骤:
一是美国大米生产加工企业有意对华出口大米的,需经美国政府注册并向中国国家质检总局推荐。经质检总局认可的企业,可对华出口大米。
二是为防止有害生物传入,美方需对获得资格的企业生产的输华大米进行熏蒸,熏蒸药物、方法等技术条件需经中方专家评估、确认。
以上三个步骤缺一不可。目前只完成了第一个步骤,美国大米对华贸易尚不能开展。
7月26日,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就美国大米输华贸易发表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