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将于2017年10月19日10时至10月20日10时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博翔17”船,运泥船,总长57.25米,船长54米,船宽12.8米,型深4.3米,总吨990,净吨554,载重吨1245吨,满载吃水3.2米,空载排水量650.3吨,满载排水量2049.3吨。航区:沿海。建造完工时间2010年7月12日,建造地:浙江宁波。现停泊于舟山市沈家门港。看船联系电话:18605807555(柴)。
二、拍卖依据:本院(2017)浙72执1272号执行裁定书,拍卖“博翔17”船。
三、看船事宜请与本院执行庭联系,李法官:0574-87880657。
四、竞价规则:起拍价380万元,保证金50万元,加价幅度1万元的倍数。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凭法院出具的所有权移交证明自行到登记部门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其他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七、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船检登记入籍等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并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相关手续的后果自负。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与该船有关的债权,自本公告见报之日最后一日起六十日内向本院立案庭申请债权登记,公告期间届满不登记的,视为放弃在本次拍卖船舶价款中受偿的权利。
债权登记0574-87846780;承办人李法官:0574-87880657。
本院对外委托管理部门,李法官:0574-87847405。
监督电话:0574-87880691。
技术咨询:400-822-2870。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