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2009年5月我就曾安排一条MV FEDERAL LEDA轮到天津装货,船靠泊没多久,波兰船长就来电报,船上的所有测量孔盖子以及人孔的铜质销子全部被偷光了,后来加拿大船东以安全港口为由向我索赔两千多美元,我心知船东的索赔是有一定依据的,争执旷日持久。
我深知,或许波兰船长把中国港口当成日、韩港口了。船的上一港是常熟,或许会奇怪,为什么常熟就没人偷,在天津就发生这样的事情呢。作为中国人,深感羞愧,中国最大的件杂货港口有这么大一群贼吗!
网上不绝柴油大盗偷遍渤海湾的新闻,笔者听说好几位船长反应在天津港锚地被偷过油,看来不是空穴来风。
船上偷盗案,绝不是一般人想象的那么简单,这是海盗行为,海盗行为是非常严重的犯罪,直到如今,海盗都是列入战争险的承保范围。历史上有很长时间,作为日不落帝国的英国对所有的海盗判罚只有一种,死刑!建国初期,我国也是执行类似政策,听老一辈人说,一个强盗(一位熟人的父亲)被枪毙于距我家500米的地方,解放前老一辈人口中的“江阴的强盗,无锡的贼”一下子被控制住了。
张锐钢先生千万不要把小偷小摸不当回事,若天津港被国际保险业列为海盗区,会负政治责任的,雅加达就是血淋淋的例子。
图中红线范围就是海盗区,每条船进入红线范围都要购买额外的战争险,我的船每进一次雅加达都要花1千美元左右购买为期7天的战争险,有时等泊时间长了,还要买2个7天战争险。
笔者在2015年8月7日撰文呼吁了让地方收编交通部公安局,12日就发生了什么,大家都知道。
1、据传天津港货物偷盗严重(均以公安机关破获为准,其他均为猜测)
以前一直气愤越南人常常以短少货物为由,扣留中国的装化肥的船,导致我多年不敢装越南化肥,现在想来也许越南人是无辜的,也就是中国的出口货物的确短少。当然我们不必学习澳大利亚人,价格不便宜,但量很足,发矿总是有意多发千分之一左右。中国人至少不应明目张胆地短少啊。
路边听常做天津港化肥的人说,一般发货人发出来的货量是足够的,问题一般出在货代安排的运输环节。对于货物偷盗我也太熟悉了,我曾经在镇江港扣了1000吨木薯干,并打赢了香港仲裁,申请武汉海事法院执行这1000吨木薯干,但是遭遇到百般推脱,直到数年后暴出该港有人偷盗货物被判刑。惹得我大骂,那帮贱人,我不关心他判几年,我心疼我的民事损失。(我愿悬赏1万美元执行该裁决)
我没有证据证明谁偷盗,因为那是公安的事情。有网友反应2016年12月18日天津大雾,高速封路好多车都堵着高速路口等待休息,谁知道这却成了偷油贼的机会据说四五十台车遭殃。
看来盗窃在天津还是常发生的。
我最近就在天津装了发货人为“CNAMPGC HOLDING LIMITED CORPORATION”的化肥,由于船远远没有满载,所以压载水基本没动过,公估水尺会非常准确,但做下来就短少100吨,100吨的货差不是用误差可以解释的,因为相差5厘米吃水呢!发货人坚持货发足量了,恶搞了两天,做了5次水尺,包括把船压平后做,到锚地再做。极尽恶搞之能事,手段之恶劣、方法之粗暴,远胜三哥一筹。
有理由相信在短驳运输环节发生了偷盗,在此呼吁到天津港装化肥要小心了,心里烦不过。
2、天津港执行《港口收费计费办法(交水发〔2015〕206号)》有需要改善的地方
船靠天津装化肥,总要花几小时验舱,有不完善的地方,现场整改,耽误的时间港口会收非生产性停泊费,当然费率非常高了,由于执行了几十年,船东也没有异议。但天津港不知按照什么标准要收取每工班1600元每小时的损失费。
代理还热心地表示要不要谈谈,我们严辞拒绝,该付的钱,我们一分不会少。他若是每小时收16000美元,船送给他好了。有的港口就是这么干的,卸一船货的港口费超过了船价,船最终被拍卖的例子还是蛮多的,我的老东家的虎踞轮就是从孟加拉国逃出来的,更多的船没逃得出来,就丢在孟加拉了。
好在新中国不允许这么干,《港口收费计费办法(交水发〔2015〕206号)》第四十三条港口经营人为船舶运输的货物及集装箱提供港口装卸等劳务性作业,向船方、货方或其代理人等综合计收港口作业包干费。第四十五条港口经营人可根据港口作业情况增加或减少第四十四条规定的作业内容,但均应纳入港口作业包干费统一计收,收费标准由港口经营人自主制定。
自主制定的收费规则也要包干统一收费,收费标准也要公示。显然可以谈一谈的标准,不是标准。